各项目工作组及项目负责人:
根据市教委财务处2011年11月24日会议精神,现将有关加快项目
经费执行进度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为确保北京市教育事业费的三个增长,市教委要求尽快提高
项目经费支付进度。截止2011年11月23日我校项目支付进度只有
43.81%,形势严峻。希望各项目工作组及项目负责人对所分管和负责
的项目经费执行进行一次检查整理,加紧项目的执行。
二、根据财政年终结算工作安排,国库集中支付系统:
——直接支付业务办理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7日,根据这一时间
安排,直接支付业务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2月7日前报财务处。
——授权支付业务办理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,支票借出日期截止
到12月15日,已借出尚未归还的支票请务必于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
办理报销。
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以上时间要求抓紧完成支付任务。
三、要求及特别提示:
1、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树立财经法律法规约束意识,不
断增强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,不能因为加紧执行进度而违规操作。
2、严禁转移资金或将经费以各种形式在帐外私存私放“小金库”
行为发生,如发现帐外公款私存私放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财务处
2011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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